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已形成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行业主要通过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并结合行业协会自律进行管理。作为产业链上游,汽车交流发电机生产厂商主要为车用发动机厂和汽车整车厂配套。车用发动机厂所属的内燃机行业及汽车整车厂所属的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直接影响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的发展水平。

  我国的车用交流发电机行业分为主机配套和售后维修两个市场,主机配套市场根据应用的车型不同可以细分为乘用车配套市场和商用车配套市场。公司在我国商用车配套发电机领域,产品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保持领先地位。

  车用交流发电机作为内燃机的关键零部件之一,通过集成在内燃机中而间接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与农业机械等下业。由于前述下业,特别是汽车与工程机械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从而使得公司所处的车用交流发电机细分行业也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波动。

  车用电子真空泵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和涡轮增压或缸内直喷燃油车车型,随着汽车行业中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和涡轮增压汽车渗透率的稳步提高,电子真空泵的需求正在不断地提升。

  公司主营业务为车用交流发电机和电子真空泵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车用交流发电机是将车用发动机所产生的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的装置,是汽车的主要电源和车用发动机的关键零部件之一。其功用是当发动机正常运转时,向车载用电设备包括汽车电子控制装置、照明及信号装置以及其他辅助电器等提供持续、稳定的电能,同时向蓄电池充电。

  随着汽车电子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车用交流发电机的产品性能直接影响着车辆的稳定运行,对汽车驾驶的安全性、舒适性以及能耗和排放均具有重要影响。除主要用于汽车外,车用交流发电机还广泛用于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等非道路机械。

  公司发电机产品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拥有 8 大系列逾 300 个主要型号,是国内车用交流发电机产品线最丰富的公司之一。

  电子真空泵主要功能是为汽车刹车提供线 全系列产品生产能力,目前生产的电子真空泵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

  根据不同的目标市场及客户,公司销售模式分为主机配套直销模式和售后维修经销模式。其中公司主要以面向主机配套市场的直销为主,经销销售所占比例较小。

  公司在主机配套市场中采用直销模式,由本公司直接与发动机厂或汽车整车厂签订销售合同并销售产品。公司主要通过与客户进行同步产品开发获得业务机会,在合作开发产品投产后则获取相应配套产品订单。按照该模式,在发动机厂或汽车整车厂新型号发动机或新车型前期研发、设计阶段,公司即开始参与承担配套发电机或电子真空泵的研发、设计、样品试制、样品测试、装车路试及图纸确认会签等工作,待新发动机或新车型研发成功后则直接转入后续量产的配套供应。

  售后维修市场采用经销商销售的模式,由公司营销人员通过市场考察,以省为单位逐步确定一批综合销售能力、信誉度和市场开发能力较强的经销商,由公司对经销商进行直接管理。销售具体流程为:公司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额度、产品价格及促销政策的细节后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通过经销商在其销售网络区域内销售产品。

  针对售后维修市场,公司每年度对经销商相关人员进行产品技术应用知识培训;对经销商按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决定经销合约的续签。

  公司推行精益生产方式,以销售订单为驱动进行生产安排。基于与客户签订的年度框架合同,按照客户的月度订单由制造部根据订单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编制月度预测计划,经销售、制造等部门评审后,由制造部确定次月生产计划,并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结合销售发货的需求,由制造部编制三天计划。再由制造部根据三天计划编制一天计划,并具体安排组织生产。如计划订单有所变更,由销售部门提交计划调整通知单,经制造部门确认后,调整生产作业计划。

  公司实行计划与订单驱动相结合的采购方式。每年采购物流部根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全年采购计划并与供方签订年度采购合同,每月根据月度销售计划编制主要物资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采购管理体系的设计以“质量第一”为主旨,同时平衡考虑了成本控制、及时供应以及供应商关系维护等方面,符合公司业务模式,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49,183.4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7.00%;实现营业利润1,968.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0.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7.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5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电线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迅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叶肖华、洪林、陈福良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其全文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其全文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及运营资金需要,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2022、2023两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审批或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抵押、贷款等融资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授权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1)。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12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15)。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汽车电机及配件、真空泵、汽车电子装置、电气机械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实业投资,自有房屋出租。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于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本次修改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模式、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规定(以下简称“15号准则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的规定(以下简称“16号准则解释”),“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15号准则解释和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的16号准则解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使得公司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和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5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4 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及公告于2023 年4 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也于2023 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电线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光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资金与财务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该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1)。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拟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原因: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未来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7,948,022.97元,其中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890,235.80元。公司2022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76,111.58元。

  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为国内商用车配套交流发电机的主要供应商。2022年,商用车行业受前期环保和超载治理政策下的需求透支叠加、新冠影响下生产生活受限,以及油价处于高位等因素影响,整体需求放缓,全年产销同比分别下降31.9%和31.2%。公司发电机产品受此影响订单大幅减少,同时由于产量降低,固定成本分摊率上升,使得本年度业绩较上年度大幅下降,企业经营压力较大。

  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76,111.58元,同比上年下降71.54%,母公司口径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890,235.80元,企业盈利水平同比大幅下降。当前,公司正处在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正在稳步发展发电机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拓展电子真空泵和储能业务,同时也在积极寻求合适的投资并购机会,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需要资金的支持。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度)》中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为正数,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未来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不进行2022 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3年4 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资金与财务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购买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1、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3、国债、国债逆回购;4、基金类;5、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用于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1、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3、国债、国债逆回购;4、基金类;5、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

  在连续 12 个月内,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系指公司在任一时点持有全部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初始投资金额(不包括因购买而产生的交易手续费、认购费等)的总和。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决定购买的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材料,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内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公司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在产品存续期间,应与售出产品的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也有可能受到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负责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相关业务,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参照2022年度标准协商后确定。相关情况如下: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2023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及诚信记录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事前认可:基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负责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相关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公司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项金融资产、存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2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14.34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本期合并报表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14.34万元,减少利润总额414.34万元,减少净利润351.71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2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14.34万元,具体购成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